单亲妈妈减至23.5万人 妇女部:重新诠释定义 | 中国报 China Press

单亲妈妈减至23.5万人 妇女部:重新诠释定义

(古晋16日讯)妇女、家庭与社会发展部长拿督罗哈妮指出,该部门重新诠释“单亲妈妈”的定义,并因而将全国80万名单亲妈妈的数据,削减至23万5000名。



她说,当局重新诠释该单亲妈妈的含义,原因是现今社会不少人错误理解“单亲妈妈”。

她指出,该部门已为单亲妈妈立下三大定义:第一是有关妇女与丈夫离婚后,必须拥有孩子,而且同住一起。第二是因丈夫无能力养家(病痛)或逝世,成为一家之主的妇女必须拥有孩子,而且同住一起。第三是领养孩子的单亲母亲,或特殊情况下拥有私生子的母亲。

政府提供各项援助



罗哈妮昨日在国父大厦会见妇女团体时指出,政府都有提供各项援助给单亲妈妈;她举例从2011年开始,内阁已批准一笔为数1500万令吉的拨款,作为单亲妈妈援助计划。

她指出,今年1月至4月,雪兰莪州的家庭暴力案件居全国之首,多达275宗,砂州则有75宗。

“大马皇家警察的数据显示,警方今年1月至4月共接获1644宗家暴案件,其中1236宗受害者是妇女;一些受害者是孩童,也有男性是家暴受害者,但比较少数。

罗哈妮指出,为了保障妇女的权益与福利,政府于2012年重新修正“1994年家庭暴力法令”,扩大家庭暴力的定义,并将心理折磨和情绪伤害纳入家暴的因素,之前的家暴力仅限于生理及身体伤害。

她遗憾地表示,仍有许多女性不了解自身的法律权益,尤其是当她们离婚,失去丈夫的依靠时,将面对生活的问题,因此应该要了解法律对她们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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