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司機索賄金控3罪 交警查案官不認罪 | 中國報 China Press

向司機索賄金控3罪 交警查案官不認罪

(怡保17日訊)交警查案官因向魯莽駕駛的司機索取1萬2000令吉賄金,作為不提控司機的“酬勞”,被反貪會逮捕!



他被提控3項罪行時皆不認罪,法官批準以1萬5000令吉保釋外出,並于7月30日過堂。

被告今早在怡保地庭被控,3項罪行包括索取1萬2000令吉賄金、同意收取1500賄金,及過賬1500令吉賄金,當中1項罪行牴觸2009年大馬反貪污委員會法令第16(a)(B)條文,及2項罪行抵觸第17(a)條文。

法官拉希達裁決,被告可以每項罪行支付5000令吉保釋金,另加1名擔保人,獲得保釋。



被告于4月初在打捫某餐廳向1名華裔司機收取賄賂,並于4月9日晚上7時,在相同地點以交警代理人身分,同意收取1500令吉,作為不對上述司機提控的“鼓勵”。

此外,被告也于4月10日把所收取的1500令吉,從第3人士戶頭轉賬至本身戶頭,牴觸2009年大馬反貪污委員會法令第17(a)條文。

被告代表律師為慕海米,而檢控官為副檢察司阿米爾阿布巴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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