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司机索贿金控3罪 交警查案官不认罪
(怡保17日讯)交警查案官因向鲁莽驾驶的司机索取1万2000令吉贿金,作为不提控司机的“酬劳”,被反贪会逮捕!
他被提控3项罪行时皆不认罪,法官批准以1万5000令吉保释外出,并于7月30日过堂。
被告今早在怡保地庭被控,3项罪行包括索取1万2000令吉贿金、同意收取1500贿金,及过账1500令吉贿金,当中1项罪行牴触2009年大马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16(a)(B)条文,及2项罪行抵触第17(a)条文。
法官拉希达裁决,被告可以每项罪行支付5000令吉保释金,另加1名担保人,获得保释。
被告于4月初在打扪某餐厅向1名华裔司机收取贿赂,并于4月9日晚上7时,在相同地点以交警代理人身分,同意收取1500令吉,作为不对上述司机提控的“鼓励”。
此外,被告也于4月10日把所收取的1500令吉,从第3人士户头转账至本身户头,牴触2009年大马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17(a)条文。
被告代表律师为慕海米,而检控官为副检察司阿米尔阿布巴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