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以勒:民联消而未亡
行动党秘书长林冠英宣布民联不复存在,但他的用词很谨慎,他说的是民联这个由行动党、伊斯兰党和公正党协议结合而成的政治联盟“不再存在”(ceases to exist),但并没有说行动党退出民联,也没有说明会终止与公正党或伊斯兰党的合作关系。
事实是,回顾民联三党近期的关系丕变过程,自行动党声称与伊党主席哈迪阿旺“割席”但未与伊斯兰党“断交”,到伊党大会通过提案与行动党“断交”但仍留在民联,再到如今行动党指民联“不存在”,由始至终,三党从未有任何一员宣布退出民联。
但是,如果民联已不复存在,还有退出的必要吗?那么关键就在于,民联到底是什么样的一种“存在”。
林冠英强调民联之所以出现,是基于三党的一个共识,即反对巫统/国阵势力,并推翻国阵政权。这当然是一句说了等于没说的废话,因为任何在野政党,无论是否结合成政治联盟,也就是无论民联是否存在,当然都是以反对、制衡和监督执政党,并期望取代执政党上台执政。
民联的存在,其实就是一种为了实现这个目标的手段。因为民联的最大功能,并不是要统合各个在野政党的意识形态,甚至也不是要整合在野政党的组织力量;民联最主要,而且追根究底也是它唯一的功能,就是协调和分配三党在大选时上阵的选区,避免出现两党或三党候选人同时对垒国阵的三角/四角战情况,不让国阵坐收渔人之利,增添在野政党的胜算。
实质功能未消亡
这就是民联之所以组成,也继续存在至今的核心功能,而民联由于并未注册在案,它其实并不是一个具有严格法定地位的政治实体。因此,正确而言,民联不是一个政治联盟,而是一个政党选举策略联盟;或者说,民联名义上是政治联盟,实质上只是一个政党选举策略联盟。
所以,无论是行动党或伊斯兰党的“断交而不退盟”,抑或是行动党的“民联不复存在”,其实都仅仅是道出了民联存在的真正形式——它是三党为了应对选举、通过政治协议而组成的选举策略联盟,并不是具有法定地位、具有严格和明确组织规范的政党联盟,是一种松散、开放式、权宜性的合作关系。他们只不过是厘清了民联的“真面目”。
换句话说,民联作为一个政治联盟的名义是否还存在,并不是最要紧的问题;它作为一个三党选举策略联盟的实质功能,是否还将继续存在和发挥作用,才是关键所在。民联只是名义上消失,但不等于其实质功能已消亡,其实质功能也不可能消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