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以勒:民聯消而未亡
行動黨秘書長林冠英宣佈民聯不復存在,但他的用詞很謹慎,他說的是民聯這個由行動黨、伊斯蘭黨和公正黨協議結合而成的政治聯盟“不再存在”(ceases to exist),但並沒有說行動黨退出民聯,也沒有說明會終止與公正黨或伊斯蘭黨的合作關係。
事實是,回顧民聯三黨近期的關係丕變過程,自行動黨聲稱與伊黨主席哈迪阿旺“割席”但未與伊斯蘭黨“斷交”,到伊黨大會通過提案與行動黨“斷交”但仍留在民聯,再到如今行動黨指民聯“不存在”,由始至終,三黨從未有任何一員宣佈退出民聯。
但是,如果民聯已不復存在,還有退出的必要嗎?那么關鍵就在于,民聯到底是什么樣的一種“存在”。
林冠英強調民聯之所以出現,是基于三黨的一個共識,即反對巫統/國陣勢力,並推翻國陣政權。這當然是一句說了等于沒說的廢話,因為任何在野政黨,無論是否結合成政治聯盟,也就是無論民聯是否存在,當然都是以反對、制衡和監督執政黨,並期望取代執政黨上台執政。
民聯的存在,其實就是一種為了實現這個目標的手段。因為民聯的最大功能,並不是要統合各個在野政黨的意識形態,甚至也不是要整合在野政黨的組織力量;民聯最主要,而且追根究底也是它唯一的功能,就是協調和分配三黨在大選時上陣的選區,避免出現兩黨或三黨候選人同時對壘國陣的三角/四角戰情況,不讓國陣坐收漁人之利,增添在野政黨的勝算。
實質功能未消亡
這就是民聯之所以組成,也繼續存在至今的核心功能,而民聯由于並未註冊在案,它其實並不是一個具有嚴格法定地位的政治實體。因此,正確而言,民聯不是一個政治聯盟,而是一個政黨選舉策略聯盟;或者說,民聯名義上是政治聯盟,實質上只是一個政黨選舉策略聯盟。
所以,無論是行動黨或伊斯蘭黨的“斷交而不退盟”,抑或是行動黨的“民聯不復存在”,其實都僅僅是道出了民聯存在的真正形式——它是三黨為了應對選舉、通過政治協議而組成的選舉策略聯盟,並不是具有法定地位、具有嚴格和明確組織規範的政黨聯盟,是一種鬆散、開放式、權宜性的合作關係。他們只不過是釐清了民聯的“真面目”。
換句話說,民聯作為一個政治聯盟的名義是否還存在,並不是最要緊的問題;它作為一個三黨選舉策略聯盟的實質功能,是否還將繼續存在和發揮作用,才是關鍵所在。民聯只是名義上消失,但不等于其實質功能已消亡,其實質功能也不可能消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