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奸成孕”案司法检讨 总检察署驳回
(古晋17日讯)总检察署基于“指奸成孕”案不符合可重新检讨判决的“10个特殊情况”,驳回重新检讨判决的要求。
砂州福利、妇女与家庭发展部长拿督法蒂玛陈赛明说,案中未成年女生的生父阿布巴卡和养母罗斯米雅蒂,对月前上诉庭做出的老翁无罪判决感不满,首相署部长拿督南希苏克里上月致函总检察署,指示当局入禀联邦法院,提出司法检讨。
南希说,此事虽然已过三审不能再上诉,但法律还是允许展开司法检讨,总检察署应善用所有司法途径提出检讨。
另一方面,陈赛明说,总检察长已表明已在跟进处理司法界呼吁重新检讨强奸罪定义事宜。
她说,砂州未成年少女怀孕成为单亲妈妈案例高居全国之首,去年全国少女怀孕的平均巴仙率为3.4%,砂州却现出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