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被誤導續供保險 起訴經紀文件為依規

疑被保險經紀誤導簽署保單,經紀推銷基金過程所錄的錄音和手寫紙張可否充當證據?

⊙陳先生在13年前簽署一份基金保單,當時保險經紀說只需要供10年,之后就無需繼續供,而且10年期滿后可以每個月享有6%利息。

當10年供期滿了,陳先生便停止供款,並在第11年申請取出第一年6%利息。

他指出,當第12年時,經紀叫他別取出利息,讓利息繼續與基金賺取更多利息,他也同意了。

后來經紀也給陳先生簽署很多表格,而他也沒有多加追問原因,反而是妻子發現其中一張是受益人的表格。

“我的受益人資料都尚未填寫,經紀只是叫我簽名了事,這讓我感覺很奇怪。”

雖然10年供期滿后沒有再付保費,但是陳先生得悉保費是從利息中扣除。

他說,當初經紀只說供10年,每年享有6%利息,沒有說明10年后是用利息繳付保單。

“我曾經跟保險公司理論,該公司只說以保單內容為依規,可我看不懂保單的內容。”

陳先生留有經紀推銷基金時的錄音,和他講解時所留下的紙張,他想知道,能夠就上述證物,以誤導的名義向經紀追究責任?

★麥嘉強律師

任何人都有起訴他人的權力,陳先生可以請律師起訴經紀傳達誤導性訊息,不過,我必須說明,法律精神是以文件為依規。

陳先生若決定採取法律行動,則必須證明持有的錄音和紙張是出自經紀。

畢竟,有些保險經紀說話模棱兩可,對方所說的10年不用供,是否意味用利息來供保單?

同時,民事案有時間限制,起訴人要在個案的7年內起訴相關人士,超過7年則不行。

陳先生可以聘請律師入稟法庭,如果法官斷定,13年前開始計算7年期限,就不能起訴。

如果法官斷定,是10年期限結束后開始計算,才能成功起訴,輸贏另當別論。

市场脉搏
更多
看影音热议更多
健康点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