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木炎:過路費不漲別開心 國庫付賬=人民的錢
獨家報導:丘惠萍
(吉隆坡17日訊)即使過路費不調漲,人民也先別開心!
土地運用及交通規劃專家吳木炎說,不管政府宣佈大道收費漲不漲價,所有納稅的人民基本上都已繳付合約屆滿后的大道調漲費用。
他說,打從政府與各大道公司管理層簽約第一天,雙方都已達成協議,即政府可以接受大道公司的開價收費。
“這包括合約滿期后的調幅收費,所以時限一到,政府就是要給漲價了,否則就是賠償。”
吳木炎是針對國內有16至19條大道料于今年8月調漲過路費約30%,向《中國報》講解大道收費形式時這麼指出。
他講述,早期大道合約規定是每2年調漲大道收費一次,后期政府一直修改合約,唯每次修改合約都有附帶“潛在條件”,即政府要付大道公司的費用會比原本高。
延長收費沒益處
“同樣的,在政府不調高過路費時,人們別以為就是保持收費,沒問題;因為政府還是必須履行合約的漲幅或賠償,那筆錢就是從國庫來的。”
“國庫的錢是誰的錢?是人民的錢,也是所有納稅人的錢,不管你是不是大道使用者,你都已經付錢。”
他說,若政府不調漲收費或不是一次過一筆錢賠償,政府可以延長大道收費期限作為取代,好比從30年延長至40年收費;但一般上,大道公司對延長不感興趣。
他強調,每項大道合約都是有結構性的漲幅架構,若大道收費合約期限愈長,漲幅相應愈大,總括而言,過路費是免不了的。
政府正在考慮是否讓國內16至19條收費大道,在8月調整過路費,漲幅介于20仙至1令吉或30%;南北大道(PLUS)則不受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