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明堅 : 得不償失 | 中國報 China Press

陳明堅 : 得不償失

意外就是意外,如果它要發生,無論去到哪里都會發生,否則就不會被稱為意外了。



誰又會想到,去一趟游泳池,竟然會因為摔一摔,就失憶了兩個星期,猶如韓劇才會上演的劇情。

威省市議員陳宗興早前接獲投訴,指大山腳柏迪路公共游泳池防滑措施不足,常有泳客進出更衣室,或進入泳池時,因地面濕滑而跌倒。

當時一名游泳教練就披露,一名泳客從泳池上岸時,也是疑因地板濕滑摔倒,結果撞到后腦引起腦震盪,短暫失憶兩個星期,連家人都認不得,所幸后來恢復正常。



其實,在更早之前,就曾有泳客也是因為地滑摔倒,跌得頭破血流,可惜問題還是一再發生。

如今,事件再次發生,市議會指將更換更衣室前的防滑地毯,以及在進入泳池的7個泳池樓梯處置放防滑墊。雖然是亡羊補牢,但也好過無動于衷。

筆者認為,既然是開放給所有人光臨的公共場合,早就應該做好安全措施,而不是事后才來亡羊補牢。政府單位往往如此,沒有事情發生,就不會採取行動,令人失望。

這也可能是監督不周所造成,如果監督嚴格,就能夠在事情發生前,預見可能對公眾帶來的影響或威脅,率先做好防範措施了。

上述事件,失憶事小,若就此昏迷不醒,則演變成大事,這是人人都不想見到的結果。

筆者想說,這位泳客算是不幸中之大幸,但想了一想,游個泳卻失憶兩個星期,還搞到連家人都不記得,這個代價也未免太大了吧,實在不能說是大幸!

筆者只能說,花3令吉到泳池游泳,卻換來兩個星期的失憶,還真是得不償失,除了自嘆倒霉,還能怎樣?

要怪,就怪政府單位事不關己,以及后知后覺的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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