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8日訊)內政部長拿督斯里阿末扎希指出,警方紀錄顯示,警方在2008年至2015年2月間援引1948年煽動法令共調查409宗案件。
他說,其中26宗案被控上法庭、99宗尚在調查階段、30宗已提呈給副檢察司、116宗需進一步調查、138宗被列為“沒有進一步行動”。
阿末扎希昨日以書面回覆公正黨峇央峇魯國會議員沈志勤提問時指出,由于1948年至2007年間尚無人民涉及煽動活動,因此,警方沒有該時段援引煽動法令查案的相關紀錄。
他說,后來出現一群嘗試煽動人民反抗政府、分裂國內團結者,並強調該法令必要存在。
他說,人民應感謝政府提早做好準備,在尚未發生事故前便修改煽動法令做好提防,理應繼續支持保留煽動法令。
沈志勤今日在國會走廊召開記者會指出,短短7年間發生409宗煽動案,情況令人擔憂。
他說,煽動法令給予政府極大詮釋空間進行逮捕,然而阿末扎希在上季度國會修改該法令時,卻不肯解釋政府如何詮釋和衡量某者違反煽動法令,因此有理由懷疑多數逮捕涉及政治議程。
“政府此舉打開濫用煽動法的縫隙,大家都看到2014年至2015年上半年來,許多人民代議士、社運分子、講師及漫畫家在該法令下被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