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傅振荃召開602特大 高庭下月27日聆審

(吉隆坡18日訊)高庭擇定7月27日,聆審董總當權派主席葉新田博士向法庭申請庭令,禁止改革派秘書長傅振荃召開602特大一案。

高庭(上訴及特別權力組)法官拿督阿絲瑪碧今日在內庭,接見葉新田的事務律師菲麗達,及傅振荃代表律師黃觥發時說,法庭也諭令雙方,須在7月13日之前提呈書面陳詞。

菲麗達較后在庭外向記者說,今日在內庭只是過堂,雙方律師只是向法官匯報6月14日召開的董總中委會會議發展過程。

她也打趣的跟在場的記者說:“我們在7月27日見。”

傅振荃于5月12日以秘書長身分宣佈,援引董總章程第5A.4.1條文,發函通知會員出席6月2日上午11時召開特別會員代表大會,以解散和重選領導層。

葉新田隨后向法庭申請庭令,禁傅振荃召開602特大,阿絲瑪碧也于6月1日發出臨時禁令給葉新田。

高庭法官拿督瓦茲爾于6月12日駁回葉新田要求暫緩執行高庭6月1日諭令的申請,並諭令董總必須在6月14日召開中委會會議,因此,阿絲瑪碧以需等中委會會議結果為由,決定展延聆審葉新田的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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