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墨课题入禀上诉案 民联诉选委会案驳回 | 中国报 China Press

点墨课题入禀上诉案 民联诉选委会案驳回

(布城18日讯)联邦法院今日驳回民联三党,就第13届全国大选的合法性和点墨课题入禀诉讼的上诉案。



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敦阿里芬裁决,选委会的运作和选举是无法分开,而且不能在民事法庭受质疑。

根据联邦宪法第118条款,任何质疑有关大选运作的问题,仅能够透过选举诉讼提出挑战,并由选举法庭聆审。

联邦法院五司在驳回此项上诉申请后,并没有就堂费发出谕令。



民联3党8名起诉人于2013年7月15日入禀高庭,起诉大马选举委员会主席丹斯里阿都阿兹及时任副主席拿督旺阿末等7造,在第13届全国大选滥用不褪色墨汁,恶意及不诚实欺骗大马选民,要求法庭宣判222个国会议席成绩不合法及无效,重新选举。

起诉人代表律师为汤米汤姆斯和拿督安碧嘉,而选委会则由高级联邦律师阿马吉星代表。

高庭是于2014年2月7日裁决,民事法庭没有司法权聆审此案,起诉人应该透过选举诉讼入禀案件,因此驳回诉讼。后来案件上诉到上诉庭时,上诉庭在同年11月以2对1票多数裁决,驳回这项上诉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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