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消协促管制当舖 禁第三者赎抵押品
(槟城19日讯)槟城消费人协会促请城市和谐、房屋及地方政府部,制定条例管制当舖,只准名字写在当票的人士或其遗产继承人,赎回抵押品。
槟消协主席莫哈末依德里斯说,尽管房政部属下的放债人与当押商组指购买当票是犯法,但1972年当押商法令却准许第三者赎回抵押品,除非当押人报失或投报当票被骗。
他说,尽管法律阐明,进行当票买卖,一旦罪成,可罚款2万令吉和监禁不超过12年,但当票照样买卖,没人受惩罚,已越来越猖獗。
“他们无视法律,也是执法机构造成,买当票人已大胆到公然挂招牌打广告。”
莫哈末依德里斯今日在槟消协召开记者会说说,买当票者的办事处,通常就在当舖隔壁或附近,若执法机构不知这些当票收购店的存在,简直就是怪事,也让人知道当局所谓的“积极执法”是怎么一回事。
他认为,要阻止上述当票买卖的违法行为,就须立法禁止当舖让第三者赎抵押品。
他也促请反贪污委员会调查,为何买当票未受对付,甚至大胆到公然打广告招生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