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獄局:安華離開監獄 受律師公會紀律局傳召 | 中國報 China Press

監獄局:安華離開監獄 受律師公會紀律局傳召

(吉隆坡19日訊)監獄局指出,人民公正黨實權領袖拿督斯里安華在本月18日,離開監獄是應律師公會紀律局傳召,以調查一宗有關他本身提出的投訴案。



監獄局監獄政策副主任蘇比里今日發文告指出,社交媒體廣傳安華在本月18日前往律師公會的消息,而且也指責監獄局給予安華太多進出監獄的自由。

他解釋,監獄局總監是在審核律師公會紀律局主席發出的傳召安華通知,以調查安華根據1976年法律專業法令而提出的一項投訴后,而決定根據1995年監獄局法令第31條文,允許安華在監獄局官員的押送下,前往律師公會紀律局。

他指出,當安華在律師公會紀律局時,安華得到監獄局獄卒陪同押送,而且也獲得警方的合作。



“當在公共場合時,監獄局無法阻止任何人拍攝及其用途。”

他強調,安華離開監獄,應律師公會紀律局的傳召,是法律允許的,而不是外界所指責般擁有特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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