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9日訊)高庭今日駁回1名男子要求更換身分證名字和性別的申請。
申請人原名華蘇德萬,要求將名字換為瑪哈拉絲米及更改性別。
高庭(上訴及特別權力組)法官拿督阿絲瑪碧宣判時說,華蘇德萬無法證明他具有身為一名女人的標準,因此駁回此項申請,並諭令他支付3000令吉堂費。
申請人在訴狀中要求法庭發出庭令,諭令國民登記局在其身分證上更改名字,以及身分證最后一個號碼改為雙數,以讓他可以真正成為女子。
他也說,他已進行變性手術。
申請人代表律師是慕尼斯威,國民登記局則由高級聯邦律師瑪莎拉祖哈麗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