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前妻起訴藐視法庭 泰益兒子逃牢獄之災

(吉隆坡19日訊)伊斯蘭上訴庭昨日駁回砂州元首敦泰益馬目兒子馬目阿布的前妻,欲對前夫因無法遵照指示公佈財產一事,而申請其藐視法庭的羈押聆訊上訴,馬目阿布因而逃過牢獄之災。

由法官拿督馬哈末為主的上訴庭三司,是基于有關在2011年5月9日,發出的公佈財產指示已遭取消,此案也成為學術性案件,已沒理由繼續審訊,因此駁回馬目阿布前妻莎娜姿的上訴申請。

2012年12月13日,伊斯蘭高庭在馬目阿布無法遵從指示后,允許莎娜姿申請起訴前者藐視法庭,但2013年3月6日,伊斯蘭高庭卻駁回了有關申請,造成她不能繼續追究。

馬目阿布代表律師指出,莎娜姿是在錯誤法令下申請起訴前夫藐視法庭。

莎娜姿此前要求前夫公佈財產,是為了獲分3億令吉財產。

莎娜姿瑪吉(48歲)是國內爵士天后西拉瑪吉的胞姐;她于1992年1月9日與馬目阿布結婚,2011年2月21日入稟吉隆坡伊斯蘭高庭,單方面提出離婚,同年5月11日伊斯蘭法庭批准兩人離婚,並判兒子撫養權歸她,但未對孩子養育費作任何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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