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权委会:多因素考量 查乱葬岗超出权限
(吉隆坡20日讯)人权委员会主席丹斯里哈斯米指出,该会目前只是研究会否调查玻泰边乱葬岗,而非报导所指般将调查有关情况。
他说,若要人权会介入调查,需考虑到多项因素,包括时间、费用和权限等。
他也称,若要设立皇委会调查此事,首要是得到国家元首批准,单是这方面就超出了人权会的权限。
“至于要确定是否有刑事成分,我们已经有相关的刑事调查单位,设立皇委会也需要庞大开销,而且过程若很漫长,我们又要怎么办?因为本届的理事将在明年4月卸任。”
捍卫原住民权利
哈斯米出席人权传播中心协会(KOMAS)和半岛原住民村落联盟(JKOASM)联合出版的《捍卫习俗地权利抗争》新书推介礼后,针对3天前收到国家人权协会(Hakam)和律师公会呈交的备忘录,要求人权会调查乱葬岗一事,如是指出。
出席者包括半岛原著民村落联盟主席蒂嘉朱碧尔,和人权传播中心协会杰拉德佐瑟。
另外,哈斯米也对政府以成立内阁原住民习俗地事务委员会,而非原住民独立委员会,来解决习俗地纠纷的决定感到担忧,因为公务繁忙的内阁在解决其他课题时,可能会忽略习俗地课题。
“我得到的解释是说,这个内阁委员会是用来顶替原住民独立委员会,至于调查范围是否扩大,则不得而知。”
他也希望原住民发展局(JAKOA)在对待原住民时,发挥协商与合作的精神,并指该局乖离了捍卫这些族群权利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