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贝欣:动物有生存权利
近年来,备受争议的广西玉林荔枝狗肉节卷土重来,由于每年都会屠杀大量狗只,引起世界各国的动物保护组织和爱狗者的强烈反对,更有说这如同“玉林大屠杀”事件。
其实,玉林荔枝狗肉节落在6月21日,这是中国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民间发动的节日,每逢夏至当地人就会按历史风俗习惯开始大量食用荔枝和狗肉。
根据数据显示,每年都有1万只狗只被活活屠杀,许多狗狗更强制性电死、烫死甚至剥皮,网络也流传不少狗狗关在笼子等候死神降临的照片,和摊贩挂著狗狗售卖。
狗是有灵性的动物,也是最适合成为人类生活伴侣的宠物,甚至有者视为家庭成员的一分子,吃它们根本就是残忍行为,笔者不曾品尝狗肉,更不解为何人类要吃狗肉。
虽然马来西亚立法禁止买卖狗肉,从小我们被灌输不吃狗肉,当然没有买卖就没有人猎杀狗只,若吃狗肉被合法化,每吃一只狗就等同等于有一只生命被剥夺。
早前,有网民在吉隆坡文良港再也早上巴刹发现有人公然买狗,为了求证,媒体曾前往相关地点明察暗访,庆幸如此不人道的狗肉买卖事件并没有发生在我们身边。
我们须知道不吃狗肉是现代社会共识,日前看到玉林荔枝狗肉节的相关报导时,心里早已感觉不适,不少网民开始大喊恶心,所有的小动物都不会说话,但它们是绝对有生存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