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儿科学会吁修例 准12岁以下儿童安乐死 | 中国报 China Press

荷兰儿科学会吁修例 准12岁以下儿童安乐死

(荷兰‧阿姆斯特丹20日综合电)荷兰是少数容许民众安乐死了结生命的国家,但对象只限于12岁或以上的人士。



当地的儿科医生学会周五发表声明,呼吁当局修改安乐死的法例,令12岁以下儿童也有自行决定,是否了结生命的权利。

根据现行法例,任何12岁或以上人士若有意安乐死,必须符合多个条件,包括患有绝症、承受不能忍受的痛楚、有自行表达意愿的能力,以及获得父母的批准。儿科学会指,假如12岁以下儿童符合这些条件,但现行法例令学会爱莫能助。

学会呼吁当局设立一个委员会,以讨论是否有需要修改安乐死的法例。邻国比利时于去年成为全球首个国家,容许患上绝症、没有药物医治及快将死亡的儿童,自行决定是否安乐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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