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相尊重勿打壓權利
吉打州一名國小副校長,被指規定非穆斯林學生在齋戒月期間必須到廁所喝水,若沒水就直接喝自來水或尿水,事件經憤怒的家長揭露,引起社會嘩然。
這件事可以由非宗教和宗教角度來看待。非宗教的角度,就是看發言人的副校長身分。難以想像,一位教育工作者會說出如此粗鄙的話。叫學生要喝水便去廁所已是一個大問題,廁所是方便之處,在里面飲食,極其不衛生,難道副校長不懂?叫學生喝自來水,是漠視學生的健康,萬一學生照做而影響健康,誰該負上責任?至于叫學生喝尿,雖非當真,那語氣卻在在顯示其態度傲慢,不懂得尊重學生。
喝水是生理需要
為人師表,教導學生,必須使用適當言詞。或許當事人認為這是幽默感,但任誰被叫喝尿,都有受辱之感。當然,一個不懂得尊重別人的人,口里長不出象牙不足為奇,只可憐學生受到這種不良言行影響。
由宗教的角度來看,副校長是穆斯林,刁難學生,正因為目前是穆斯林的齋戒月。大馬人都知道,這段期間,非穆斯林不宜在穆斯林面前飲食(雖非規定),以示尊重,相信在國小唸書的非穆斯林學生,也已受到師長提醒,懂得尊重別人教規。如果非穆斯林學生蓄意吃喝,受斥是應該,但喝水是生理需要,校方大可規定他們到教室一個角落喝,沒必要刁難羞辱。
教部須盡快調查
非穆斯林要尊重穆斯林齋戒的權利,反之,穆斯林也該尊重非穆斯林飲食的需要。
2年前雪州雙溪毛糯某國小的非穆斯林學生于齋戒月期間在學校更衣室用餐事件,曾引起軒然大波,沒想到類似事件陸續有來,令人擔憂還有多少學校存在這樣的問題。
教育部必須盡快調查此事,確保非穆斯學生的權利不會遭到剝削,同時,它也有必要發出學校的齋戒月非穆斯林進食指南,並以尊重雙方的齋戒規定和飲食需要為前提,不打壓任何一方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