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明坚:到此一“裸” | 中国报 China Press

陈明坚:到此一“裸”

《西游记》中某一回,孙悟空与如来佛祖打赌要翻越五指山,他在如来的手掌翻啊翻,以为到了天边,就在如来的其中一根指头撒了一泡尿,写下“齐天大圣到此一游”。这句话,成为日后永垂不朽的经典台词。



现代人也深受“到此一游”影响,每每到达一个旅游景点或历史古蹟,都喜欢留下记号,证明自己到过此处。

要证明自己“到此一游”的方法有很多,最简单的就是拍照,可以成为永久纪念。比较没有文化的方法则有,在文物上刻下记号或写下名字,但这是破坏文物的做法,笔者相当鄙视。

不过,在今日时代,到此一游已经有升级版了,那就是“到此一裸”。



例子有好几宗,就以我国为例,令人印象较为深刻的是,早前在槟城发生的“天体营”事件,一批男女享受赤裸裸生活,还拍下短片,最终换来面控的下场。

此外,不久前沙巴发生地震,在这之前,也恰巧有一批外国登山客裸拍,还因此传出了因裸拍触怒山神而引发地震的指控。当然,这是不科学的说法。

同样是在不久前,新加坡也出现快闪裸拍一族,一些女子在不同地方拍摄裸照后,上传到网络,开放程度令人咋舌。此外,一名香港女子在泰国玩“笨猪跳”时,也脱个精光,被人拍了PO上网。

好过破坏文物

从这些事件看来,在公共场所裸体,似乎不是一件害臊的事,反而是若你不裸体,则是跟不上时代。

“到此一裸”,似乎已成为一种潮流。

笔者也认为,相比起来,“到此一裸”做纪念,也总好过破坏文物做纪念。

在西方及东方一些开放国家,裸体早已成为一种文化,亚洲国家也有越来越多的裸体爱好者,只要不影响他人,裸体也没什么大不了。

毕竟,每个人都是赤裸裸的来,赤裸裸的去。

但我们要正视的是,家有家规,国有国法,裸体虽然是个人自由,但也要看场合地点,并考虑到其带来的影响。

笔者同意,每个国家的“尺度”都不一样,来到那个国家,就要遵守及尊重那个国家的法纪,犯了错受惩罚,也不能怪人,否则法纪就失去其意义。

想要享受回归大自然的裸体生活,就去适合的国家吧!否则,就是一种冒犯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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