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今大馬”等3造案遭首相起訴 要求換法官申請被駁 | 中國報 China Press

“當今大馬”等3造案遭首相起訴 要求換法官申請被駁

(吉隆坡22日訊)高庭今日駁回網媒“當今大馬”等3造,申請撤銷由馬來亞大法官遴選任何法官,聆審首相拿督斯里納吉起訴前者的訴訟。



高庭(上訴及特別權力組)法官拿督阿絲瑪碧今日在內庭,接見代表馬來亞大法官的高級聯邦律師阿馬吉星和蘇莎娜阿旦、納吉和巫統執行秘書拿督阿都拉勿代表律師拿督莫哈末哈法利占 ,以及“當今大馬”代表律師阿索后,作出上述裁決,並諭令“當今大馬”支付5000令吉堂費。

阿索在庭外向記者說,阿絲瑪碧認為,根據1964年司法法院法令第20條文,馬來亞大法官有絕對權利遴選任何一名法官聆審案件。

沒闡明賠償數額



兩名起訴人在訴狀中指答辯人于2014年5月14日,在“你怎么說”(Yousay)的文章,“自我篩選”刊登2篇題為《首相所種的因,得其果的案例》及《納吉花費多少保住登州政權》的讀者來函,具有誹謗成分,包括指第二起訴人(納吉)不能勝任為一名黨員、巫統主席和馬來西亞首相。

訴狀指有關文章除了惡意破壞其當事人聲譽和形象,也是毫無根據及非常嚴重的指控。要求答辯人作出普通賠償、損害賠償、嚴重損害賠償、以及法庭認為適當的其他賠償,但沒闡明數額。

本月12日,“當今大馬”等3造入稟法庭,就馬來亞大法官決定遴選高庭法官拿督威拉卡馬魯丁聆審此訴訟的裁決,申請司法檢討,以要求撤換一名新法官。

申請人在申請書中說明,由于威拉卡馬魯丁已調任芙蓉高庭,因此認為需遴選新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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