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護車須8分鐘抵步
(吉隆坡23日訊)衛生部副部長拿督斯里希爾米說,第11大馬計劃中,該部設定救護車抵達患者住處從15分鐘縮減至8分鐘,同時設有多個策略,以達致相關目標。
他指出,縮減救護時間,主要針對一些緊急事故,所以該部所採取策略包括增設救護車至922輛、提升司機駕駛救護車的技術、在巴生谷推介5個熱點,並與非政府組織合作。
“與位於熱點區且擁有救護車的非政府組織合作,可有效達致縮減抵達病患住家的時間。”
希爾米今日回答馬華上議員謝松清提問時,這么指出。
他說,另一項策略為,增加人力和救護車數量,並於社區設置救護車中心,讓救護車可在限定時間抵達現場。
他也指出,在國內緊急反應999服務系統(MERS999)計劃下,該部在全國設有21間協調中心,以接獲民眾投報後,第一時間派員前往援助。
面對外界質疑救護車耽誤時間,或不準時抵達現場的問題,他也指出,該部仍設制時間為15分鐘,唯該部也將設有輕重之分,重者才會在8分鐘內抵達。
“如心臟病患的案件,有關救護車則必須在指定時間抵達,相反地,輕微案件如肚子痛等,或抵達時間將較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