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當嫖客拉進門 台警破淫窟挨告

(台北23日綜合電)台灣一名派出所所長的簡世勇,去年行經台北轄區桂林路鑽石大樓騎樓時,誤遭應召女拉進小套房,因而偵破鑽石大樓淫窟。

不料林姓女屋主認為所長蒐證時涉犯妨害秘密、出庭作證時指她家暗藏春色涉嫌妨害名譽,憤而提告。

台灣《蘋果日報》報導,去年10月間,當時在桂林路派出所任職所長的簡世勇,走在鑽石大樓附近時,竟被林姓婦人的女房客誤認為嫖客,硬將所長拉上樓,所長認為機不可失,就尾隨進去,將女房客及林姓婦人逮捕到案,並依妨害風化罪移送北檢偵辦。

同年12月,簡世勇再次走在鑽石大樓,沒想到又被林姓婦人的女房客誤認為嫖客,所長依樣畫葫蘆,將女子通通再次移送法辦,同時2次簡世勇都到偵查庭作證這些女子在從事情交易。

林姓婦人不滿簡世勇2次抄掉淫窟,認為2次搜證已涉犯妨害秘密罪,而簡出庭作證又妨害她的名譽,因此提出告訴。但檢察官調查后,認為所長依法執行勤務,因此處分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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