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字眼基督教教材光碟风波‧给内政部一个月期限 上诉庭谕令归还光碟 | 中国报 China Press

“阿拉”字眼基督教教材光碟风波‧给内政部一个月期限 上诉庭谕令归还光碟

(布城23日讯)上诉庭今日谕令内政部在即日起一个月内,归还8张含有“阿拉”字眼的基督教教材光碟,给砂拉越基督徒吉尔艾琳。



以上诉庭法官拿督东姑麦蒙为首的上诉庭三司,认同高庭于去年7月21日宣判结果,因此一致驳回内政部,要求撤销归还光碟给吉尔艾琳的申请;法官没有谕令需支付堂费。

另二司是拿督阿邦依斯甘达及拿督斯里扎卡利亚。

扣押光碟越权



东姑麦蒙裁决时指出,关税局高级官员苏查娜于2008年,援引1984年印刷及出版法令第9条文,扣押8张含有“阿拉”字眼的基督教教材光碟的做法已经越权。

“该名高级官员(苏查娜)并没有权利这么做,因为根据上述法令条文,只有内政部长有权力发出指示。”

此外,至于吉尔艾琳是否有权使用“阿拉”字眼,上诉庭三司并无就此作出裁决,仅要求此案返回高庭聆审及决定。

她指出,这是个别案件,而且原审此案的高庭法官已违反联邦宪法第8条文及第11条文。

“联邦宪法第8条款下,拥有宗教平等和不受歧视的权利,而第11条文则赋予国民宗教自由的权利。”

对此,东姑麦蒙认为此案需再回到高庭聆审,并择定7月2日,在一名新的法官面前过堂。

吉尔艾琳于2008年5月11日,从印尼飞抵吉隆坡廉航机场终站时,被内政部援引1984年印刷及出版法令第9(1)条文,扣押8张含“阿拉”字眼的基督教教材光碟。

贾斯丁旺冀无需再上庭

沙巴婆罗州福音教会(SIB)主席贾斯丁旺感恩上诉庭与他们同在,并希望这是最后阶段,以后都无需再上庭。

他周二在案件裁决后,在庭外向媒体说,吉尔艾琳是沙巴婆罗州福音教会的教友,她周二没有出席聆听裁决。

此外,吉尔艾琳代表律师之一的林兴成指出,上诉庭的判决已显示

三司是维护宪法,维持法治,也对砂拉越人民而言,是一项好消息。

“虽然三司没有裁决吉尔艾琳是否有权使用‘阿拉’字眼,但我认为他们已经坚持了宪法上的意义。”

而代表政府的高级联邦律师三苏布哈山则说,总检察署将决定,是否就此案向联邦法院提出上诉。

询及是否需在1个月内归还有关光碟给吉尔艾琳,他仅回应:“我们必须这么做。”

东姑麦蒙:扣押程序须合法

东姑麦蒙说,鉴于“阿拉”字眼已刊登在任何刊物,第一答辩人就有权利扣押有关书籍,不过,扣押程序必须符合1984年印刷及出版法令第9条文。

她说,虽然三苏布哈山极力证明有关指示是合法的,并指高庭谕令是一项错误的判决,但上诉庭依然认为,苏查娜只是向吉尔艾琳传达内政部的指示。

她在长达32页的书面判词中说,根据三苏布哈山提供一封志期2008年7月7日的信函内容显示,内政部长并没有在信函内指示苏查娜扣押有关光碟。

她说,法庭在裁决前,必须谨慎及“站在决策人角度想”,否则违反司法检讨的原则。

她指出,在联邦宪法第8及11条文下,高庭的裁决并没有侵犯任何的基本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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