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銷貪污罪上訴失敗 伊高庭前法官監6年 | 中國報 China Press

撤銷貪污罪上訴失敗 伊高庭前法官監6年

(布城24日訊)上訴庭今日宣判被控貪污罪的霹靂伊斯蘭高庭前法官哈山巴斯里監禁6年,將在獄中度過開齋節。



上訴庭也維持地庭判哈山罰款21萬令吉的裁決,唯將他的坐牢刑期,由10年減少至6年。

現年61歲的哈山面對的7項貪污指控罪名成立,他今日向上訴庭提出最后上訴,以撤銷他的罪成裁決,但依然上訴失敗,他將被送往加影監獄服刑;相信他是首名被判貪污罪成的伊斯蘭高庭法官。

以拿督威拉莫達魯丁為首的上訴庭三司一致駁回哈山的上訴,並認為將他定罪是安全的裁決。



另兩司為拿督東姑麥潤及拿督斯里扎卡利亞。

法庭在宣佈裁決時,哈山顯得冷靜,他的刑期將從今日算起,哈山在等待上訴庭的上訴結果出爐前,以10萬5000令吉外加兩名擔保人保外。

哈山被控于2006年8月6日至2007年8月15日之間,在霹靂的數個地點,向沒有通過正常程序卻重婚的兩名人士索賄,並取得賄款、退還喝酒案的保釋金,以及鼓吹不道德罪行。

怡保地庭在2010年12月14日宣判哈山罪成,須坐牢10年;哈山過后向高庭提出的上訴失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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