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24日訊)警方在居鑾逮捕2名擁有槍械和子彈的中年男子,其中一人是遭警方通緝近30年的殺人嫌犯!
居鑾警方前日在豐盛港往居鑾的公路,逮捕兩名因無執照而持有一把左輪與11枚子彈的中年男子。
經警方調查后,發現其中一人是警方于1986年,通緝的殺人嫌犯。
柔州總警長拿督魯斯里今日召開記者會說,嫌犯當時涉及一起在居鑾佳雅新村發生的謀殺案,而遭通緝至今,如今在警方的行動中被捕歸案。
男嫌犯有涉毒前科
他說,警方仍在調查兩名嫌犯,是否涉及槍械有關的刑事罪案,或槍械售賣的不法活動;兩名嫌犯分別53歲與69歲。
“兩名嫌犯牴觸1971年軍火(增刑)法令第8條文(非法擁有軍火)而被扣留,一旦罪成,可面對監禁14年及鞭笞不超過6下。”
另一方面,魯斯里說,峇株巴轄警方今晨4時15分,在居鑾往峇株巴轄的公路,截查可疑轎車,而搜出手槍和毒品,逮捕車上一對巫裔男女,分別36歲與24歲。
警方起獲包括一把手槍、一個彈夾、8枚子彈、10粒5仔與5包透明塑料內裝有疑是冰毒的小包裝。警方發現男嫌犯也有涉毒品案的前科。
警方援引1960年軍火法令第8(a)條文(非法擁有子彈)調查此案,一旦罪成,被告可面對監禁不超過7年或罰款1萬令吉。
出席者包括柔州刑事調查主任卡馬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