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理由检讨驳回特赦申请 安华入禀挑战宽赦局 | 中国报 China Press

3理由检讨驳回特赦申请 安华入禀挑战宽赦局

(吉隆坡24日讯)公正党实权领袖拿督斯里安华与家属入禀法庭,挑战宽赦局驳回他们宽赦申请的决定。



安华是与妻子拿督斯里旺阿兹莎、两名女儿努鲁依莎和努鲁努哈,是基于3项理由入禀法庭申请司法检讨,并将联邦直辖区宽赦局总检察署及政府,列为第1至3答辩人,4名申请人并没有要求堂费。

旺阿兹莎、努鲁依莎、努鲁努哈及努鲁哈娜,是在代表律师苏仁德兰及拉蒂花陪同下,到法庭办理入禀申请程序。

根据申请书内容,申请人是依据2012年法庭条规第53条文,提出申请;3项理由分别:



(1),要求法庭颁布庭令给第1答辩人,即宽赦局,取消其于今年3月16日驳回安华提出特赦申请决定。

(2)要求法庭发出谕令给宽赦局,根据联邦宪法第42条文重新开会,考虑所有安华提出特赦申请的相关资料事宜,以及给予国家元首适当地建议。

(3)或以替代方式,发出谕令给宽赦局,要求宽赦局给予国家元首特赦及释放安华的建议。

驳回申请无正式信函

安华也在申请书中纳入宣誓书,并在宣誓书中指出,他并无援引2000年监狱法令第113条文,向国家元首提出特赦申请,而宽赦局于3月27日宣布驳回安华的申请时,也无给予正式的信函予他及家人。

他说,总检察署于3月16日当天,出席了宽赦局召开讨论他提出的特赦申请的会议,这也获得首相署部长南希苏克里在国会下议院的书面问答证实。

“我只能说,总检察署出席有关会议后,宽赦局的决定已被破坏和影响,因为总检察署对我有很深的成见。”

苏仁德兰:仍出席会议
总检察长不该违反承诺

苏仁德兰指出,总检察长丹斯里阿都干尼早前曾经承诺,将不会涉及任何与安华有关的案件,唯他却出席由宽赦局召开讨论安华特赦申请的会议。

他在法庭大厅向记者说,既然阿都干尼已经作出承诺,就不应该违反。

当记者询问到底是哪方才是最终决定特赦囚犯与否,苏仁德兰回应,根据联邦宪法,各造包括部长可向国家元首提出建议,但宽赦局却没有这么做。

此外,拉蒂花指出,宽赦局从来没有向安华本人及家属提及驳回决定,他们是从安华申请司法检讨,要求撤除内政部及监狱局拒绝让他出席国会的决定案件时,才知道宽赦局已有结果。

“所谓的宽赦局秘书拿督诺希雅提出的宣誓书内容告知结果,家属至今依然还未收到正式的信函。”

她说,宽赦局是在3月16日作出决定,但却迟至10天后,即3月27日,才通过宣誓书告知结果。

旺阿兹莎:矢讨回公理

旺阿兹莎指出,安华是含冤入狱,她与孩子将会不惜一切为安华寻求公理。

她也是人民公正党主席,她周三在法庭大厅向记者说,宽赦局是安华获得释放的最后一个希望,其家人至今依然在等待宽赦局给予的官方答案。

“直到今天,补选都已经过了,我们一直在等待,但始终没有黑字白纸说明,所以我们周三入禀法庭,促请宽赦局重新考虑。”

而努鲁依莎也重申,现阶段是充满挑战的,尤其是现在其父亲正需要医药治疗。

她指出,她与母亲及妹妹周三入禀的司法检讨是至关重要,应该以适当的方式来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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