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缅男涉教唆杀同乡被捕 识破凶案起电锯绞肉器
(新加坡24日讯)恐怖杀人计划!
新加坡警方逮捕3名教唆他人谋害一名同乡的缅甸籍男子,并在嫌犯落网的度假屋中,起获相信是要用来行凶的绞肉器、电锯、切肉刀、液化石油气炉和砧板等。
落网的3名嫌犯介于32岁到37岁。
《联合早报》报导,据知,嫌犯相信是要在泊车场掳走受害者,开车把他载到度假屋下手,并准备好行凶所需的器具。
他们准备的用具让人悚然,并相信是经过周详的计划,准备好凶器和行凶手法。
警方昨天发文告说,警方是在星期天(21日)晚上9时30分,接到一名28岁男子的报案,指他在巴西立71街第747A座多层泊车场,被两名身分不明的男子袭击。
受害者是新加坡永久居民。他说,两名男子眼见他的高声呼救引起路人注意,赶紧和另一名男子离开现场。
勿洛警署警员接到通报后,立刻展开调查,并迅速掌握涉案者的身分。
警员隔天下午1时,在马里士他路一带的埋伏行动中逮捕37岁嫌犯。他是新加坡永久居民。
2嫌犯持社交证到新国
警方在樟宜阿罗哈度假村逮捕另外两名同为32岁的嫌犯。他们都是持社交准证到新加坡。
执法人员还起获绞肉器、电锯、厨房用刀、液化石油气炉、液化石油气桶、刀具、手拉车(Trolley Bag)、扎带(cable ties)、切肉刀、围裙、砧板和塑料靴子等。
昨天早上6时40分,警方接获通报说,樟宜机场第三搭客大厦的多层泊车场地下层发现一辆被遗弃的汽车。初步调查显示,这辆白色三菱多用途车相信和这起谋杀案有关。
通缉缅男翁昂助查
警方正在寻找一名29岁缅甸籍男子翁昂(Aung Aung)助查。
根据初步调查,该名持社交准证到新加坡的男子已在昨早离开新加坡。
根据刑事法典第115节(教唆)条文,教唆他人犯下可能被判死刑或终身监禁罪行的罪名者,如果这项罪行最终没有进行,犯者可被判监禁最长7年,并另加罚款。
如果有人因这项罪行受伤害,唆使者将面对最长14年监禁,并另加罚款。
3男各控1罪状
涉案的其中3名男子周三早上被还押至国家法院面控,各面对一项共谋谋杀不遂的控状。
3名被告分别是缅甸籍男子亚伊云瓦(Yae Wynnt Oaung,32岁)和漂敏南(Phyo Min Naing,31岁),以及原籍缅甸的新加坡永久居民曹敏蓝(Zaw Min Hlaing,37岁)。
控状指3名被告连同另一名缅甸籍男子翁昂(29岁),在本月20日晚上于新加坡某处,共谋谋杀同乡艾濛濛德(Aye Maung Maung Thet,28岁)。
控方要求将3名被告还押警署一周,以协助警方调查,包括回返现场重组案情。
案展下周三(7月1日)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