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场经营不善还追讨8万管理费 业主献议收回单位抵债
(马六甲25日讯)销售员购置广场二楼店面出租,因广场经营不善,过去十多年无法出租;业主无力偿还管理费,至今被追讨逾8万令吉积欠的管理费!
长期承受精神折磨的销售员自觉无法再摊还如同“无限期的死会”,决定长痛不如短痛,献议广场管理层收回其单位对敲抵债,此后互不拖欠。
现年62岁的何发焜(住在吉隆坡焦赖)指出,于1994年以17万1585令吉,买下马六甲广场二楼的一个单位。
该广场于1997年落成启业,但其单位仅出租约3年,就因广场经营出现问题,生意不佳,无法出租。
广场当时由新管理层接管,过去十多年,该广场只有底楼还可营业,其余楼层已关闭,无人问津,事主也因没有收入,无法摊还每月逾500令吉的管理费。
今年5月,事主接获管理层发出的律师信,向他追讨加上利息积欠的8万7457令吉11仙的管理费,若他不在限期内偿还,将起诉他,届时事主将面对判入穷籍的判决。
助广场恢复生机
事主今日向民行甲市区国会议员沈同钦求助。
沈同钦指出,事主提出让管理层收回其单位对敲抵债的献议,可谓十分痛苦的决定,因这意味着事主要放弃过去多年的供款。
“事主的遭遇令人同情,民行将协助他回复管理层的代表律师,提出有关献议。”
另外,他认为,市政厅建筑委员会应插手此事,协助该广场整顿及恢复生机,而非只是协助管理层向拖欠管理费的业主追债。
“将在年底召开的国会,要求房地部关注汉都亚广场的问题,要求插手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