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場經營不善還追討8萬管理費 業主獻議收回單位抵債
(馬六甲25日訊)銷售員購置廣場二樓店面出租,因廣場經營不善,過去十多年無法出租;業主無力償還管理費,至今被追討逾8萬令吉積欠的管理費!
長期承受精神折磨的銷售員自覺無法再攤還如同“無限期的死會”,決定長痛不如短痛,獻議廣場管理層收回其單位對敲抵債,此後互不拖欠。
現年62歲的何發焜(住在吉隆坡焦賴)指出,於1994年以17萬1585令吉,買下馬六甲廣場二樓的一個單位。
該廣場於1997年落成啟業,但其單位僅出租約3年,就因廣場經營出現問題,生意不佳,無法出租。
廣場當時由新管理層接管,過去十多年,該廣場只有底樓還可營業,其餘樓層已關閉,無人問津,事主也因沒有收入,無法攤還每月逾500令吉的管理費。
今年5月,事主接獲管理層發出的律師信,向他追討加上利息積欠的8萬7457令吉11仙的管理費,若他不在限期內償還,將起訴他,屆時事主將面對判入窮籍的判決。
助廣場恢復生機
事主今日向民行甲市區國會議員沈同欽求助。
沈同欽指出,事主提出讓管理層收回其單位對敲抵債的獻議,可謂十分痛苦的決定,因這意味著事主要放棄過去多年的供款。
“事主的遭遇令人同情,民行將協助他回覆管理層的代表律師,提出有關獻議。”
另外,他認為,市政廳建築委員會應插手此事,協助該廣場整頓及恢復生機,而非只是協助管理層向拖欠管理費的業主追債。
“將在年底召開的國會,要求房地部關注漢都亞廣場的問題,要求插手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