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馬來人特權偏離伊教義

(吉隆坡25日訊)“齋戒月時分,烈日當空的中午12時,你(馬來人)的肚子咕咕作響、喉嚨乾渴,突然一個非穆斯林手持可樂出現眼前,你氣憤想著對方好大膽,竟然敢在你面前喝水,難道他不知道佔多數民族的馬來人需要被尊重嗎?”

由律師沙惹占佐漢在2012年8月1日在LoyarBurok發表的《我們是馬來穆斯林,我們的權利》文章,最近在網絡廣泛傳開,文章點出馬來人做為我國的多數民族,屢屢被教導享有特權,其實已偏離伊斯蘭教義。

沙惹占指出,我國馬來人憑著多數民族的優勢,被投機政黨灌輸馬來人必須被尊重和保護、不許提及敏感宗教課題等根深蒂固思想,而逐漸失去寬容的心。

“馬來人聚集的地區禁止興建興都廟,禁止販賣酒精飲料,禁止開設電影院,馬來人有權決定其他宗教的造物主名稱,每個星期五的祈禱時間,穆斯林可隨意停泊車輛等。”

沙惹占說,政治方面,首相必須是馬來人,政府部門比比皆是馬來官員,首要任務就是維護馬來人利益。

自以為的權力未獲支持

“所有一切用于迫害和歧視少數民族,國家憲法第3條文闡明伊斯蘭是官方宗教,所以我們認為其他宗教無法獲得憲法保護,可是我們忘記了,為何伊斯蘭教義里禁止的賭博,在我國是合法活動。”

沙惹占提醒馬來人,這些都不是伊斯蘭,這些是馬來人以宗教名義,歧視和迫害非穆斯林。

“因為我們相信我們有權這么做,我們認為馬來人在這個國家有較高的地位。”

沙惹占強調,馬來人自以為的權利,並沒有法律或憲法支持。

“第3條文沒有令我國變成伊斯蘭國度,第4條文闡明憲法是國家最高法律,而第8條文清楚指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捍衛他國少數民族忽略本地

沙惹占指出,馬來人的特權,僅是讓馬來人和土著在某些事務保留固打制。

“馬來人是多數民族又如何?我們對民主存在缺陷性認知,認同少數服從多數的基本原則,這就是為什么國家具有憲法,以保障公民的基本自由和抗衡多數民族的專橫行為。”

他說,我國馬來人捍衛其他國家如泰國、菲律賓、緬甸和中國的少數馬來民族權益,卻忘記捍衛我國少數民族權益。

“我們對瑞士和法國禁止穆斯林罩袍,發表捍衛宗教自由言論,認為少數民族的權益需被保護,為什么卻沒有以同樣角度來看到我國非穆斯林的權益?”

沙惹占說,當你看著非穆斯林在你面前進食時,將宗教融入思想中進行考量。

“就因為我禁食,就代表身邊的人必須將食物和飲料收起來嗎?穆斯林必須記得伊斯蘭教義,而不是穆斯林告訴你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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