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健豪:維護權益本該如此
水是基本生活條件,若水供出現間歇性中斷或完全中斷,人們必然發出怨言,這是正常的表達權利。
位於雪州萬宜的大馬國立大學屬國內有名大學,幾年來都面對著水供問題,學生眼見內部反映沒有正面回應,只好更換方式向當地國會議員或相關單位求助,詎料事後遭到校方對付。
據報導,13名來自該大學的學生領袖,因對外投訴水供情況,而遭校方秋後算賬,被大專法令來對付,預計在29日需到學校出席聽証會。
曾聽一名本報讀者兼以上大學的學生申訴,他們已無從投訴,沒有水時,只能到友人的宿舍洗澡或洗衣服,面對學業壓力之餘,還要為水而煩。
當初是校方選擇充耳不聞在先,但學生求助議員後,校方卻用大專法令教訓學生,這是種無法讓人信服的做法。
學生選擇以對外方式來向校方施壓,固然會影響學校聲譽,但要不是校方對學生的需求不聞不問,他們會找別人幫忙嗎?到底誰有錯在先?
記得第二教育部長說過,國內大學是如何的優秀,所以,一個水供問題根本不該拖上如此長時間,上述大學為何如此差勁?
學生到大學付費求知識,基本設施出現問題,他們擁有發言權利,更何況學校本是推崇學術自由、言論自由的地方,豈可因為學生發表不公義之事而到懲罰他們。
希望雙方到時在聽證會上,能取得雙贏方案,讓事件圓滿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