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吉祥:没有理由推卸 安努亚慕沙应引咎辞职 | 中国报 China Press

林吉祥:没有理由推卸 安努亚慕沙应引咎辞职

(吉隆坡25日讯)民主行动党国会领袖林吉祥认为,人民信托局主席丹斯里安努亚慕沙在购澳公寓事件上,应知道无论经过首相拿督斯里纳吉或国家经济理事会或财政部核准,他个人是责无旁贷,应该引咎辞职。



他今日发文告指出,安努亚慕沙声称当局没有意识到《The Age》所报导关于公寓回扣和价格过高一事,虽然这由该子公司即玛拉公司所造成,但不能成为作为安努亚慕沙在该宗贪污丑闻脱罪的理由。

“澳洲媒体报导,玛拉职员利用政府资金去炒高这栋墨尔本公寓,将多出来的475万澳元(约1370万令吉)则称被带回大马作为佣金(kickbacks),这对玛拉或主席的专业有着不良示范,还要等至媒体爆料后才采取行动。”

纳吉图推卸责任?



他说,为什么被点名涉及玛拉公司公寓欺诈事件和贪污,令玛拉和大马蒙羞者,都没有即刻被停职呢?

他也指责纳吉,不应抗议指部分媒体扭曲安努亚慕沙言论,他认为,首相指责任何媒体放大报导纳吉亲自核准玛拉公司收购墨尔本杜里国际公寓,是不公平的。

“纳吉是否试图推卸责任?若要责怪任何人,即便纳吉是财政部长兼首相,那么也应该是由国家经济理事会,而不是纳吉去承担责任吗?

他认为,是否有一位部长有足够勇气和爱国精神,在内阁会议上建议首相暂时休假,直至所有丑闻,如一马发展公司(1MDB)、朝圣基金会和购澳公寓丑闻解决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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