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天前的一篇報導,引起我的注意。政府首席秘書阿里韓沙在一場活動上,回答出席者提問時說到,教育部無法對犯下錯誤,卻已退休的官員,採取紀律行動。
如果對方犯下的錯,沒有涉及刑事成分,就沒法對付。
真是嚇一跳,原來,退休后,就什么責任也不必負;拍拍屁股領退休金,什么對錯都無所謂。
這種制度,不知把多少“方便”給了有心人,不知有多少公帑被浪費。
腦袋想爆了也不明白,為什么不改一改這制度?既然知道有問題,卻不設法解決,這是什么道理?
哦,不對,解決方法是有的,阿里韓沙不是叮嚀了嗎?他要年輕官員若發現即將退休的上司犯錯,要提醒,要阻止他。
哈哈,說真的,若下屬斗膽向上司進諫,想為上司來個懸崖勒馬,那當然好,問題是,我國是個連神神祕祕的吹哨者、爆料者都會被揪出來,再冠以一個洩露機密罪名的國家;這種明目張膽,當面踢爆上司的舉動,有多少人敢做?
公務員從一開始就被區分階級,從踏進政府部門那一天起,就被教育成不能違背上司的公務員;以下犯上,可是萬萬不能。
再說,上司犯錯,又被區分成“真的疏忽”,以及“蓄意”犯錯。
上司若真的因疏忽,差點犯錯還好,你糾正,是幫了他一把,是讓他的公務員生涯不留污點地劃下完美句點。
當官有潛規則
但是,若上司是故意的呢?
故意買貴、故意買多、故意買了用不上的東西,再租個倉庫收藏?
檯面交易,檯底交易,誰敢分得清楚?不小心“篤爆”上司好事,讓上司少了退休“福利”,可能小小烏紗就不保了。
所以,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假裝看不到,是當官的潛規則;然后,學起來,複製上司的”把戲”,做個“好榜樣”給下屬有樣學樣。小則多買一枝筆,大則貴買一艘潛水艇;有好處,大家一起找,有公帑,大家一起花。何不趁退休前撈一筆?
總審計司報告每次出爐,有多少個官員犯錯?當中,有多少個官員現在已經退休?這真是值得一究。
問責,是我國最缺乏的制度。
誰犯錯,誰辦事不力,就得接受懲罰,不應是一句退休就能逃過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