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漢被胞弟一家打死‧胞弟一家三口控誤殺 不認罪禁保釋
(檳城25日訊)疑因兄長不滿被胞弟和家人以手機電筒照射,引發爭執,導致為兄者被毆死一案,弟弟與妻兒一家三口今日被控誤殺!
3名被告皆不認罪,法庭拒絕讓他們保釋,案訂8月17日過堂。
3名被告是黃榮發(63歲)、葉亞鳳(59歲)及黃明興(33歲),前兩人是夫婦,第三被告是孩子。
案訂8月17日過堂
3名被告是在案發翌日被捕。他們被控在今年6月17日晚9時30分,在靠近檳日落洞巴剎本那牙路路旁,誤殺黃榮美(67歲),觸犯刑事法典304(b)條文。
此條文最高刑罰是坐牢10年、或罰款、或兩者兼施。
主控官西蒂艾莎副檢察司指出,由于死者妻子與3名被告同住一處,她不建議讓3名被告保外。
3人的代表律師關蘇權則說,首被告黃榮發年事已大,且患糖尿病身子虛弱,次被告則是婦女。而此案涉及家庭糾紛,3名被告也算是受害人。
“第3被告是因不忍見到爸爸被打,想從中調解,案發后也有報案。目前在砂拉越美里當園坵經理,需回美里工作,希望法庭讓3人保外,他們都無意圖逃跑,法庭也可開出附加條件,如諭令被告定時到警局報到等。”
無論如何,地庭法官惹哈拉最后拒絕讓3名被告保釋。(人名皆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