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北马头条】威省市会常月会议‧ “晶科无需呈环境评估” 仅能以准证建筑角度审核 | 中国报 China Press

【今日北马头条】威省市会常月会议‧ “晶科无需呈环境评估” 仅能以准证建筑角度审核

(大山脚26日讯)威省市议会主席拿督麦慕娜说,中国晶科能源公司在威省设厂,当局只能从工厂准证和建筑角度,以工业条例看待该工厂设厂一事是否合法,而环境评估则属环境局的范围。



她今早在威省市议会常月会议后的记者会上,如是指出。

询及当局是否设有过滤类似工厂申请,以向市议会申请设厂准证的机制,她则说当局需在发展及绿化小组上讨论。

较早前,中国晶科能源在北赖设厂课题,在威省市议会常月会议上,引起市议员的关注及热烈讨论。



威省市议员沙迪斯在会议上提问,上述公司在北赖工业区设厂,是否需呈上初步环境评估报告(EIA)?他也以“前科”莱纳斯稀土厂在大马设厂为例,询问市议会是否需要取得有关报告。

针对此事,市议员张龙大表惊讶,有关公司是否需要环境评估报告一事,没有被提出讨论。他建议市议会,设立一个可审查类似可能带来环境影响公司的机制。

不在19项活动当中

市议会秘书罗查里在书面回答中解释,经当局向环境局了解后发现,晶科能源公司并无需要提呈初步环境评估报告,因为有关公司的操作活动,并不在环境素质法令下,所规定的19项活动当中。

“公司的操作,若在有关法令下列明的19项活动中,才有需要提呈初步环境评估报告,该公司并不受制于此需呈此报告,但如果发生污染,市议会将与环境局采取行动。”

他指出,晶科能源公司虽无需呈上初步环境评估报告,但在市议会批准有关公司之前,环境局仍会有一些必须根据的条例,来检视有关公司。

“由于环境局并没有指示需准备初步环境评估报告,因此市议会将不会将环境评估纳入准证的审查中。”

研究转换工厂土地用途

麦慕娜指出,在非工业区外的土地操作工厂,多是在农业地段,这需深入研究,因涉及土地和区域规划课题。

“我们须根据土地条例及工业区条例,深入研究,如发现非工业区的工厂集中地,适合转换成为工业区,我们会通知业者,要求对方提出区与转换申请。”

她指出,漂白计划的指南预计今年9月可完成,一旦带上槟州策划委员会讨论,便可对工业区外的工厂进行巡回解释。

“做法就如同我们对工业区内,无准证操作的59间工厂那样,在汇报会上召集业者和工程师等。”

另外,她也说,威省目前共有34间合法采石场,这些工厂皆为采石及采泥,当局于2013年仅对一间位于高巴乌鲁的采石场,因违规操作而发出员工停工令,而该场至今也已没有操作。

拟合法化506无准证工厂

威省有565间非法工厂,其中威北182间、威中280间及威南103间,当中59间工厂坐落在工业区内,但却无准证操作;威省市议会目前拟透过漂白计划,合法化威省工业区外操作的内506间无准证工厂,唯此计划需先探讨及拟定指南。

罗查里说,工业区内无准证工厂漂白计划指南,已于2013年11月15日在槟州策划委员会(SPC)提出讨论,以便简化业者提呈及申请发展图测的程序。

“但指南目前只用于59间工业区内的无准证操作工厂。”

麦慕娜说,当局已关注无准证工厂的课题,这些工厂分别操作甚至已有10年至15年,此工厂分为2种,包括没有市议会发出准证,但却在工业区范围内操作;及没有市议会准证,但在非工业区操作。

“针对59间工业区内的无准证操作工厂,由于没有涉及土地规划问题,因此解决方案较直接,我们也给予业者时间呈上发展图测至今年8月,期间也召集业者举办3次汇报会,鼓励业者呈上图测进行漂白计划。”

威省现有无准证工厂座落地点
地区
数量
威北 182间
威中 280间
威南 103间
总共 565间

新闻背景
范清渊抨槟政府双重标准

中国晶科能源在槟州设厂课题,是由爱国党副主席拿督范清渊在本月初挑起,他日前在尼泊尔槟州领事馆办事处召开记者会时,炮轰槟政府及首长林冠英在看待环保课题上持双重标准,并多次借以首相及中央政府的名义推卸责任。

他说,林冠英可以针对莱纳斯事件提出抗议,但对于中国晶科能源公司在槟州设厂,却不做正面回应,还把责任推卸给中央政府,对方基本上有权阻止。

他质问,晶科工厂位处北赖河流域,若有污染或外泄,槟州政府有何应对措施,谁该负起责任?一旦河流污染将影响北赖及峇都交湾居民的渔业及海鲜业前景。

他认为,晶科能源不太适合在靠近海域的地方设厂,他反而建议该公司寻其他更合适的地方,如无人居住的山区地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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