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北馬頭條】威省市會常月會議‧ “晶科無需呈環境評估” 僅能以准證建築角度審核 | 中國報 China Press

【今日北馬頭條】威省市會常月會議‧ “晶科無需呈環境評估” 僅能以准證建築角度審核

(大山腳26日訊)威省市議會主席拿督麥慕娜說,中國晶科能源公司在威省設廠,當局只能從工廠准證和建築角度,以工業條例看待該工廠設廠一事是否合法,而環境評估則屬環境局的範圍。



她今早在威省市議會常月會議后的記者會上,如是指出。

詢及當局是否設有過濾類似工廠申請,以向市議會申請設廠准證的機制,她則說當局需在發展及綠化小組上討論。

較早前,中國晶科能源在北賴設廠課題,在威省市議會常月會議上,引起市議員的關注及熱烈討論。



威省市議員沙迪斯在會議上提問,上述公司在北賴工業區設廠,是否需呈上初步環境評估報告(EIA)?他也以“前科”萊納斯稀土廠在大馬設廠為例,詢問市議會是否需要取得有關報告。

針對此事,市議員張龍大表驚訝,有關公司是否需要環境評估報告一事,沒有被提出討論。他建議市議會,設立一個可審查類似可能帶來環境影響公司的機制。

不在19項活動當中

市議會秘書羅查里在書面回答中解釋,經當局向環境局了解后發現,晶科能源公司並無需要提呈初步環境評估報告,因為有關公司的操作活動,並不在環境素質法令下,所規定的19項活動當中。

“公司的操作,若在有關法令下列明的19項活動中,才有需要提呈初步環境評估報告,該公司並不受制于此需呈此報告,但如果發生污染,市議會將與環境局採取行動。”

他指出,晶科能源公司雖無需呈上初步環境評估報告,但在市議會批准有關公司之前,環境局仍會有一些必須根據的條例,來檢視有關公司。

“由于環境局並沒有指示需準備初步環境評估報告,因此市議會將不會將環境評估納入准證的審查中。”

研究轉換工廠土地用途

麥慕娜指出,在非工業區外的土地操作工廠,多是在農業地段,這需深入研究,因涉及土地和區域規劃課題。

“我們須根據土地條例及工業區條例,深入研究,如發現非工業區的工廠集中地,適合轉換成為工業區,我們會通知業者,要求對方提出區與轉換申請。”

她指出,漂白計劃的指南預計今年9月可完成,一旦帶上檳州策劃委員會討論,便可對工業區外的工廠進行巡迴解釋。

“做法就如同我們對工業區內,無准證操作的59間工廠那樣,在匯報會上召集業者和工程師等。”

另外,她也說,威省目前共有34間合法採石場,這些工廠皆為採石及採泥,當局于2013年僅對一間位于高巴烏魯的採石場,因違規操作而發出員工停工令,而該場至今也已沒有操作。

擬合法化506無准證工廠

威省有565間非法工廠,其中威北182間、威中280間及威南103間,當中59間工廠坐落在工業區內,但卻無准證操作;威省市議會目前擬透過漂白計劃,合法化威省工業區外操作的內506間無准證工廠,唯此計劃需先探討及擬定指南。

羅查里說,工業區內無准證工廠漂白計劃指南,已于2013年11月15日在檳州策劃委員會(SPC)提出討論,以便簡化業者提呈及申請發展圖測的程序。

“但指南目前只用于59間工業區內的無准證操作工廠。”

麥慕娜說,當局已關注無准證工廠的課題,這些工廠分別操作甚至已有10年至15年,此工廠分為2種,包括沒有市議會發出准證,但卻在工業區範圍內操作;及沒有市議會准證,但在非工業區操作。

“針對59間工業區內的無准證操作工廠,由于沒有涉及土地規劃問題,因此解決方案較直接,我們也給予業者時間呈上發展圖測至今年8月,期間也召集業者舉辦3次匯報會,鼓勵業者呈上圖測進行漂白計劃。”

威省現有無准證工廠座落地點
地區
數量
威北 182間
威中 280間
威南 103間
總共 565間

新聞背景
范清淵抨檳政府雙重標準

中國晶科能源在檳州設廠課題,是由愛國黨副主席拿督范清淵在本月初挑起,他日前在尼泊爾檳州領事館辦事處召開記者會時,炮轟檳政府及首長林冠英在看待環保課題上持雙重標準,并多次借以首相及中央政府的名義推卸責任。

他說,林冠英可以針對萊納斯事件提出抗議,但對于中國晶科能源公司在檳州設廠,卻不做正面回應,還把責任推卸給中央政府,對方基本上有權阻止。

他質問,晶科工廠位處北賴河流域,若有污染或外洩,檳州政府有何應對措施,誰該負起責任?一旦河流污染將影響北賴及峇都交灣居民的漁業及海鮮業前景。

他認為,晶科能源不太適合在靠近海域的地方設廠,他反而建議該公司尋其他更合適的地方,如無人居住的山區地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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