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念群:讓殘障人士有工做 | 中國報 China Press

張念群:讓殘障人士有工做

一個社會的發展程度,從它如何對待弱勢群體可見一斑。據聯合國估計,十分之一的人口擁有殘疾。以此估計,我國約有300萬名殘障朋友。當我國在發展的當兒,這個群體也不能落單。



早在1998年,中央政府就提出在政府部門,提供至少1%工作機會給殘障朋友的政策,此一政策,也在2008年服務法令第3條和2010年服務法令第16條下獲得重申。

依據我國目前達160萬人的公僕人數,只要有1%工作機會保留給殘障朋友,就意味著能為他們帶來1萬6000個工作機會。

雖然上述政策提出至今已有17年,然而截至去年12月,僅有3741名殘障人士受聘於公共領域,占總數的0.22%。



如今,政府又揚言要在第11大馬計劃下,提供1萬6000個就業機會給殘障人士,換言之,平均一年要提供3200個職缺給殘疾朋友。

假如經過17年的努力,政府只能為殘障人士提供3741個公共領域的就業機會,這要如何讓人相信政府能在未來5年,聘僱1萬6000名殘障人士?

在公共領域保留至少1%工作機會給殘障朋友,是個很好的起步,不過在達到此目標後,政府應該設定更遠大的目標。

例如英國在制定《1944年殘障人士(就業)法令》時,就規定僱主在聘僱超過20名員工時,殘障人士必須佔3%。

在巴西,該國政府甚至立法規定,僱主如果聘僱少過200名員工,殘障人士必須佔3%,而如果超過1000名員工,該公司則必須聘僱5%的殘障人士。

政府必須以身作則,在政府部門落實保留至少1%工作機會給殘障人士的政策,以確保有關群體能夠充分就業和與其他人競爭,也間接消除社會對他們的歧視。

倘若政府沒有提出一個詳細的行動方案,殘障朋友未來還是會繼續面對不平等的就業現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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