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户失踪.钥匙易主 屋主可申请庭令赶人 | 中国报 China Press

租户失踪.钥匙易主 屋主可申请庭令赶人

租户在租约届满后闹失踪,钥匙更落入第三者手上,屋主不知如何是好!



⊙符太太指出,她在一年前出租店屋单位给友族租户,每月租金为1500令吉,租约为期一年,即是到今年6月届满,但租户在4月就不再支付租约和水电费,致电多次也不接听。

她之后觉得不对劲而前往店屋了解情况,才发现单位的钥匙竟然落入第三者的手上,门口的钥匙也已更换,对方声称租户欠债而“没收”钥匙,同时愿意向她租下相关单位。

“我本身是不愿意将单位租给他,对方是未经过我准许的情况下更换钥匙,试问我应如何是好呢?”



★莲花苑区州议员兼律师张菲倩

屋主可直接向法庭申请庭令,庭令相信2周内就可拿到。

庭令到手,屋主就可在法庭职员陪同下进屋,并将所谓的“第三者”赶走,及把屋内的事物清理干净。

切记,屋主千万勿在没有庭令的情况下进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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