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民能继承遗产 中国妻可拥屋.媳妇无权管
丈夫生前立下遗嘱,注明房子归妻子所有,媳妇却挑战其非大马公民身分而夺得房产,顿时令妇女感到无助!
⊙来自中国的方太太指出,她是丈夫的第二任妻子而不受欢迎,丈夫数月前病重逝世,逝世前也立下遗嘱,注明位于蒲种的半独立式单位归她所有,丈夫的媳妇却不满意此安排。
她指出,对方更强调她非大马公民而不能继承遗产,强迫她同意签署遗产的转名手续,否则将起诉她。
“我不熟悉大马的法律,我也不知如何是好,对方是否有权利强迫我转移遗产或起诉我呢?”
★莲花苑区州议员兼律师张菲倩
事主的媳妇所言并非属实,没有所谓的非大马公民不能继承遗产,除非媳妇有很好的理由证明遗嘱真伪,否则事主依然可如遗嘱所言,有效继承半独立式单位。
事主的媳妇是不能强迫签署遗产的转名手续,如果事主觉得生命受威胁,可直接前往警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