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力量组织 救出2国11童婚受害者
(吉隆坡27日讯)妇女力量组织总监葛洛琳指出,该组织在去年为11名童婚受害者提供保护,她们都是孟加拉及罗兴亚人,最小年龄才8岁。
她接受“马新社”访问时指出,孟加拉及罗兴亚女孩是因遭到有关当局迫害,加上国家生活水平低,导致被父母强迫在外国透过代理,与别人结婚。
“令人遗憾是,大马也被指是该些集团的其中一个转站及终站;妇女力量组织早前在2000年,就已发现有关活动的存在。”
她说,该组织为贩卖人口活动的受害者提供保护,目前没相关受害者,但在去年为11名女孩提供保护,她们已被重新安置在大马境内的孟加拉及罗兴亚社区。
她续说,大马妇女力量组织已处理了40宗贩卖儿童个案,包括童婚案例。
“我们根据个案和警方合作,有时他们会把案件交给我们,本组织在早前曾处理来自其他国家的童婚案例,例如越南、印度及中国。”
根据一家英文报章于周二的报道,该组织揭露大马成为童婚黑市中心,孟加拉和罗兴亚人可透过“一手交钱一手交货”方式,与来自本身国家的女童结婚。
该组织说,8至17岁女童的父母支付6800至7000令吉给中介,以将女童嫁给在大马的孟加拉及罗兴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