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記得,筆者小學五年級的英文老師有一雙美腿,由于她常穿及膝的裙子上班,所以我們在上課時,都會忍不住以“欣賞”的角度,盯著老師的小腿。
筆者也曾在欣賞小孩肚皮舞表演時,聽見身旁一名巫裔家長不斷指責此類舞蹈荼毒孩子思想,讓他們穿著暴露。
最近我國接二連三發生因事主衣著問題,被拒于門外事件,讓筆者想起該兩起事件,老師穿及膝的裙子教書,小朋友穿性感肚皮衣表演文化舞蹈,是否也是錯?
說到底,若大家都戴著有色眼鏡看事情,那即便是適當的衣著,也是種錯,就如該巫裔家長認為肚皮舞是荼毒小孩的表演,而不是種舞蹈藝術。
那衣著得體與否,到底誰說了算?個人認為,一切都得看場合。日前,一名關丹某中學華裔生的母親,因連身裙太短被阻止踏入校園事件,個人覺得校方並沒有錯,畢竟那是學府,家長穿著是否得體,很重要。
但,若在醫院、機場等公共場合,也得嚴厲管制民眾的衣著,那還真讓人難以適應,畢竟大家仍有穿衣自由,只要不太過分的短裙或短褲,理應伸縮性地處理,才不會弄巧成拙,引起民眾反感。
當局若能設下適當的衣著指南,必然會讓民眾接受;當然,民眾也得學習尊重場合,若明知要到政府部門辦事,就應避免穿短褲短裙,以示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