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貝欣:看場合穿衣著

到底要怎樣穿才好呢?

繼陸路交通局要求一名華裔婦女圍上紗籠事件后,日前又一名年輕女子身穿不過膝蓋的短褲被保安員禁止進入醫院探病,最后也同樣圍上毛巾才允許進入醫院範圍。

這次連男子也“遭殃”,不只是女性面對衣著打扮合宜問題,一名男子到吉隆坡國際機場領取遺失的行李時,卻因為短褲涼鞋被拒絕進入機場失物領取處。

其實,我國政府各個部門都有設立衣著指南,訪客們都必須打扮端莊和整齊,只是一般民眾都視若無睹,甚至不少人早已習慣短褲和拖鞋翹起二郎腿在等候。

早前到吉隆坡富都中環車站的城市轉型中心處理事務時發現,來往民眾中不乏穿短褲、短裙再配拖鞋,就算是長褲或長裙同樣也是夾著人字拖。

我國一年四季炎熱如夏,國人早就習慣穿短褲配拖鞋出門,除了上班會穿正式服裝外,其他時間,短褲拖鞋確實是最舒服涼快的穿著,當然前提還是需要不過分的暴露性感。

身在多元種族與宗教的國家,或許大家對“端莊”的定義也有所不同,有人覺得在膝蓋上的褲子或裙子屬于短,也有人認為只要露出小腿也不妥當,所以到底怎樣穿才好呢?

不管怎樣,出入政府部門、法庭、國會或州議會對衣著要求嚴格是應該遵守,但陸路交通局或醫院和機場屬公共場合,對于衣著的需求無需太高,若強制限制民眾衣著只會引起不滿。

無論如何,筆者認為,依據不同場合,穿上不同衣著打扮也是尊重自己和別人的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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