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菲益:批评一马公司 公账会委员应撤换
(吉隆坡27日讯)巫统法律顾问丹斯里沙菲益重申,对一马发展公司债台高筑课题穷追猛打的国会公共账目委员会成员,应被撤职,由更了解公账会调查程序的国会议员取代。
他说,国会是一个非常受尊敬的机构,由朝野议员组成的国会委员会成员,应注意言行,不应发表丑化他人的言论。
“在调查过程中,公账会委员应聆听,不应开口(批评)。只有在完整的结果揭晓后,才可以发表谈话。”
沙菲依接受《马来西亚前锋报》访问时指出,一马发展公司的投资问题仍在调查中,公账会委员不应发表进一步谈话。
“受委为公账会委员时,他们应知道本身的责任是维护该委员会的独立性。他们的谈话不但有偏袒之嫌,也会令人以为已经有了决定,实际上是未有决定。”
公账会主席拿督努嘉兹兰日前促请沙菲益,勿干预该委员会的事务。
他说,沙菲益无权要求公账会委员潘俭伟,就其批评一马发展公司债务课题辞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