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菲益:批評一馬公司 公賬會委員應撤換
(吉隆坡27日訊)巫統法律顧問丹斯里沙菲益重申,對一馬發展公司債台高築課題窮追猛打的國會公共賬目委員會成員,應被撤職,由更瞭解公賬會調查程序的國會議員取代。
他說,國會是一個非常受尊敬的機構,由朝野議員組成的國會委員會成員,應注意言行,不應發表醜化他人的言論。
“在調查過程中,公賬會委員應聆聽,不應開口(批評)。只有在完整的結果揭曉后,才可以發表談話。”
沙菲依接受《馬來西亞前鋒報》訪問時指出,一馬發展公司的投資問題仍在調查中,公賬會委員不應發表進一步談話。
“受委為公賬會委員時,他們應知道本身的責任是維護該委員會的獨立性。他們的談話不但有偏袒之嫌,也會令人以為已經有了決定,實際上是未有決定。”
公賬會主席拿督努嘉茲蘭日前促請沙菲益,勿干預該委員會的事務。
他說,沙菲益無權要求公賬會委員潘儉偉,就其批評一馬發展公司債務課題辭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