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半年沒配合將接通告 垃圾不分類罰1000 | 中國報 China Press

首半年沒配合將接通告 垃圾不分類罰1000

(馬六甲27日訊)南方環保公司集團總經理阿德南依布拉欣提醒各住家做好準備以在9月1日開始實施垃圾分類措施,若沒有配合,在首半年將接獲通告提醒,之后再不配合,將可被罰款1000令吉!



他說,執法人員將于9月開始,檢查各單位的垃圾桶,沒有將垃圾分類的住戶,就會接獲通告。

“半年的教育期過后,就會進入執法階段,未將垃圾分類者,可被罰款1000令吉。”

一星期收集3次



阿德南昨晚在馬六甲邀請媒體出席“在源頭分類垃圾”匯報會上,如是指出。

房屋及地方政府已宣佈,在執行2007年固體廢料及公共衛生法令(672法令)下,今年9月1日開始實施垃圾分類措施,吉隆坡直轄區及布城、彭亨、柔佛、馬六甲、森美蘭、玻璃市、吉打州,皆需遵守落實。

阿德南說,在實施住家垃圾分類措施后,住家垃圾依然會以“2+1”固體廢料收集模式,即一星期收集3次,其中2天是收集廚余及無法再循環垃圾,一天是收集各類可再循環物品、大件垃圾及種植廢料。

他說,這項措施是讓民眾在家先將垃圾分類,再于固定的日子,將有關分類好的垃圾取出,丟到屋前的垃圾桶。

“民眾可將可再循環的垃圾如紙張、塑料、金屬或玻璃分裝在一個塑料袋,再放在垃圾桶旁。至于廚余則需包好放在垃圾桶內。”

出席匯報會者包括南方環保公司甲州總經理阿爾阿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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