甄子權:我們真的相信婚姻嗎?
平權很好,結婚不一定。不管你是異性戀還是同性戀,有的人很適合結婚,有的人單身才是最舒服的姿態。
走進婚姻,是一種愛自己多一些,又有一些不相信對方的鴕鳥心態。
婚姻像男人的領帶和女人的高跟鞋,這兩件東西都要接受的人邊享受邊忍受。
有的男人很適合打領帶,有的是必須(家庭壓力),有的不,有的則是不必了(悟了死了);女人穿高跟鞋,真正舒服的很少,好的都被人搶去,怪自己沒本事。
結婚的天性
本地婦女援助組織在剛公佈的家暴個案中,一名婦女在婚後第一天就遭到家暴,前後23年,投報了7次,多次入院,丈夫最後罪成,被判入獄半年。
這只是冰山一角。相愛的時候,郎啊郎,妹啊妹,可口的小鮮肉。結了婚以後,小鮮肉怎麼就變成了綁肉粽了呢?
在對外自命清高的教徒,一生受戒受教打造自以為清高的清教徒社會,說白了,走進婚姻,那自命清高,還有白嫖的含意,解放性壓抑的兇猛野獸,在飽嚐了性慾後變得更兇殘。
在家暴案例中,看到華人和印度人以外的案例更加恐怖,不必驚訝。
既然要愛要在一起,這分愛怎麼愛著愛著就變成害呢?那教堂的鐘聲啊,婚後怎麼變成了戰鼓聲呢?
婚姻不再神聖了嗎?婚姻可怕嗎?那為何每天還是有人前仆後繼結婚去?許它一個承諾,還是奇蹟?
管它多少人倒在裡頭,多少人怨它恨它罵它,婚姻這制度就是不倒,這件事本身就是一個奇蹟。
找個人結婚去,是許許多多的人假設的生命中一個安逸的狀態,就算眼中看到那是個火圈,還是跳過去再說。
社會學家給的解釋是──人類具有一種結婚的天性(marrying nature)。別說火圈,火堆火坑多少人都跳了,造就了無數的哲學家、思想家、找不到家及不敢回家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