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華不排除展延黨選 最快明年505後討論 | 中國報 China Press

馬華不排除展延黨選 最快明年505後討論

獨家報導 : 余佩妮
(吉隆坡28日訊)馬華消息說,雖根據馬華黨章,馬華最快在明年5月5日后才可以討論展延黨選項,但馬華領袖不排除未來有展延黨選的可能性。



馬華黨章第167條文闡明,倘若出現即將舉行全國大選的跡象,有超過三分之二的中央委員會成員認為黨必為全國大選而作好準備工作,則中央委員會就可以議決,黨內各級的選舉至大選結束后不超過6個月時間內進行。

該條文也闡明,除非政府宣佈全國閃電大選,否則中央委員會只能在上屆全國大選結束后的36個月,議決展延黨選事宜。

只曾一次展延黨選



一名馬華領袖向《中國報》指出,根據上述黨章內容,只有在距離上屆大選36個月后,如有大選跡象才可以討論展延黨選事項,目前馬華是否展延黨選,尚是言之過早。

“在馬華黨史上,只曾一次展延黨選,就是在增加以上黨章內容后,原本應于2011年舉行的黨選,展延至2013年8月舉行。”

他解釋,馬華並非如巫統般言明展延期限,馬華只是宣佈“展延至來屆全國大選”后。

他說,馬華唯一一次推遲黨選,是在首相拿督斯里納吉宣佈解散國會和宣佈全國大選后,即2013年5月5日大選投票日后的同年8月進行黨選,也就是大選后的半年內完成。

有馬華領袖認為,隨著上屆全國大選首次根據黨章167條文展延黨選,因此,馬華在來屆大選也有可能引用同一條文,展延黨選。

首相兼巫統主席納吉週三宣佈,巫統原定于明年舉行的黨選將延遲18個月,以讓該黨在這期間專注鞏固黨務,和實施人民福利計划。他指根據巫統黨章第10.16條文,即黨最高理事會有權決定,根據情況展延黨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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