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檳城30日訊)發展商只需用可負擔房屋總售價的3%,即可興建壟尾一可負擔房屋計劃的30%中廉價屋!
民青團檳州法律及公共投訴局主任盧界燊,今日替州政府計算興建中廉價屋的費用,以反駁檳州房屋委員會主席佳日星日前指,“強制發展商進行可負擔房屋計劃時,外加興建中廉價屋是不可能及虧本”的言論,完全荒謬。
根據盧界燊的計算,壟尾一可負擔房屋計劃共有7658個3種售價的房屋單位,以須興建30%中廉價屋來計算,發展商應建2298個中廉價屋單位。
“若發展商不興建中廉價屋,每單位須付12萬令吉賠償金予州政府,意味2298個單位就須付2億7576萬令吉。若發展商興建而以每單位7萬2500令吉來出售,發展商可收回1億6660萬5000令吉。”
盧界燊說,若加上政府給予每平方尺回扣5令吉發展商,以壟尾房屋計劃的643萬2700總平方尺計算,發展商還可獲得3216萬3500令吉回扣。
萬人可受惠
“這意味發展商在興建中廉價屋承擔的實際成本,只有7699萬1500令吉,以2298個單位計算,平均每單位的成本只有約3萬3504令南。這批費用,只佔發展商7658個可負擔房屋單位總售價25億6850萬1000令吉的3%。”
盧界燊今日在民青團檳州副團長許翔明、秘書黃志毅陪同下,召開記者會這么指出。他說,若上述壟尾房屋計劃有2298個中廉價屋,就足以讓1萬名沒有能力購買可負擔房屋者,入住他們能夠負擔的中廉價屋。
盧界燊:購屋者承擔8億損失
盧界燊指出,佳日星以個案(case by case)概念,來決定和通過壟尾計劃,已連累購屋者必須承擔額外8億令吉損失。
“這8億令吉,包括貴賣、縮水單位、沒建中廉價屋、沒繳付補償金替代未興建中廉價屋,以及可獲得發展費回扣。”
佳日星日前回應,指在新的房屋指南出爐前,也有興建100%可負擔單位,可豁免建30%中廉價屋單位做法,不過是根據個案處理,而民青團指的屬于特別個案。
對此,盧界燊說,佳日星的這番談話,證明貓政策(CAT IS DEAD)已死,因為州政府不認為發展商不跟指南是有問題的
“若是個案處理,那我們還需要可負擔房屋指南嗎?佳日星應公布或列出,以個案處理通過的所有計劃。”
以卡巴星名言提醒佳日星
“若你向你的敵人學習,你會學得更快!”
盧界燊週二(30日)以已故卡巴星的上述名言,提醒卡巴星兒子佳日星,必須虛心向敵人學習。
“我想向佳日星學習,但我不能接受和學習他處理房屋課題的方式。相反,他應該來向我學習,學習如何逆流而上,為人民破解可負擔房屋的種種迷思。”
98 Nibong Residence到底何時批?
盧界燊要求佳日星再次說明,98 Nibong Residence房屋計劃,是在新房屋指南前,還是之后獲批。
“佳日星在6月18日接受媒體詢問時說,他必須回去了解、查清楚及確定這項計劃何時獲批,但12天過去了,結果是什么?”
他也質問,若上述計劃在2013年,即新房屋指南前獲批,哪30%(即32個單位)的中廉價屋在哪裡?
“如果是在新指南后才獲批,哪發展商應給予的384萬令吉補償金又在哪里?”